税率调整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补充协议对于合同来说有时候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合同内容有时候不够完善,所以要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那么,合同的补充协议怎么写呢?有哪些要求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税率调整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税率调整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档案号:************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已生效;

  2、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工程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3、甲、乙双方已就税率调整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

  1、自2018年5月1日起,对于原合同中未履行部分,在原不含税金额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进行重新计算含税价,并且继续履行。

  2、原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继续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3、除本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的条款和内容外,原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均无变更,本补充协议和原合同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审核人:审核人:

  经办人:经办人:

 

  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是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三、补充协议是否构成合同主要内容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民法典》第510条、第511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民法典》第510条和第511条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进行补充。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补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定的任意性规范。

  以上是来自找法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率调整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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